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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玲)2019-03-28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
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七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在会议召开前根据公
司会议通知上所列的审议事项,主动搜集获取对作出决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在董
事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对董事会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思考后行使表决权。本人所参加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董事会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如下:
    1、2018 年 1 月 19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5 日,就关于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18 年 3 月 27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1)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2)关于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3)关于 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5)关于《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关于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7)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8)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4、2018 年 8 月 21 日,就 2018 年半年度有关的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1)关于《2018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2)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18 年 9 月 20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1)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6、2018 年 12 月 21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与产业
化”项目;(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 170 吨 MO 源和高 K 三甲基铝生
产项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参与了薪酬和考核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参加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公司薪酬和考核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同时积极了解市场同类公司的相关人员薪酬情况,确保相关人员的薪酬福利符合市
场整体情况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多次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检查,并未发现异常情形。本人主要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进行沟通,查阅有关资料,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掌
握公司最新运作动态,关注公共媒体上与公司相关的报道,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核
实并向董事会报告。
    在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与现场审计机构负责人
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时间安
排,听取其初审意见,并就相关问题与审计机构现场负责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
行充分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在公司治理方面,本人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在经营管理方面,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为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
好履行自身职责,始终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2018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8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8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玲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