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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07-29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346;证

券简称:南大光电)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28 日、2021 年 7

月 29 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对有关事项进

行核查,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

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媒体发布了“南大光电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投资高纯特气

项目”的报道,现澄清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微电子”),注册资本 200 万,

主要用于高纯氟系电子材料项目的前期可行性认证和筹备工作。该项目仍处于认证

分析阶段,具体投资规模、投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亦未与乌兰察布市任何单位签
署投资协议或投资意向书。

    高纯氟系电子材料属于化工电子材料。乌兰察布市拟设立的化工园区正在内蒙

古自治区工信厅办理审批认定手续过程中。项目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如后续有

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决策程

序后对外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6、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业务发展,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启动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2021 年 5 月,上述再融资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启动发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今日收到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实践管理办公室下发的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书,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2 专项)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之“先进光刻胶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

目(项目编号:2018ZX02402)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具体详见公司今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2 专项)项目通过验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发现近日“光刻胶”概念一直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投资
者,公司目前的 ArF 光刻胶产品尚未实现规模化量产。ArF 光刻胶的复杂性决定了

其在稳定量产阶段仍然存在工艺上的诸多风险,不仅需要技术攻关,还需要在应用

中进行工艺的改进、完善,这些都会决定 ArF 光刻胶的量产规模和经济效益。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制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相

关规定执行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市盈率(TTM)为 300.46,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