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2021-08-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机构和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大光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
年7月发行新股15,290,596股,募集资金总额612,999,993.64元,扣除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02,348,978.65元。募集资金于
2021年8月2日到位,并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
验字(2021)110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
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300.00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光刻胶项目 66,000.00 15,000.00
先进光刻胶及高纯配套材料的开发和产业
1.1 41,000.00
化 15,000.00
1.2 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25,000.00
2 扩建 2,000 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30,000.00 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6,300.00 16,300.00
合计 112,300.00 61,3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短期
(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品种不违反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也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五)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亦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针对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而产生投资市场波动、投资收益不可预期以
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等风险,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理财产品,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以及募投项目
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合理安排,并
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风险。通过合理规划理财及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两年内有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此议案
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
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真核查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
会决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是在公司阶段性现金流较为充裕、经营情况良好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源 吴乔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