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17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亚太”)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
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我
们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吴   玲


麻云燕


沈   波


方德才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