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3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话、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
董事12人,实参加董事12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
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
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日到位,并已经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0号”《验资报
告》验证。
本次募投项目中“扩建2,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已由山东飞源气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源气体”)先行开始实施。考虑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飞源
气体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源气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
目,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借款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上
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7.2%,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
款发生之日起计算。飞源气体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
公司借款。
飞源气体承诺对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公司副
总经理宋学章先生及其配偶王艳秋女士同意作为连带共同保证人,对剩余债务中的
42.03%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自2020年11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至2021年8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6,991.50万元。该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223号)。故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991.5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以及监事会、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