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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5日以专人

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

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根元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

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日到位,并已经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0号”《验资报

告》验证。

    本次募投项目中“扩建2,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已由山东飞源气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源气体”)先行开始实施。考虑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飞源

气体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源气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

目,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借款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上

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7.2%,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

款发生之日起计算。飞源气体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

公司借款。

    飞源气体承诺对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公司副

总经理宋学章先生及其配偶王艳秋女士同意作为连带共同保证人,对剩余债务中的

42.03%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飞源气体提供借款,有利

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同时由关联人进行保证担保,财务风险基本在可控范围内。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自2020年11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至2021年8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6,991.50万元。该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223号)。故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991.5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与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