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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2022-01-28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之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

    3、公示途径:公司网站;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外籍员工为公司新引进的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对公司技术研发及公司战略发展有重大作用,其作为激励对象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