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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麻云燕)2022-03-31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所担任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八次董事会会议和三次股东大会。本人自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人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2021 年 1 月 11 日,就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同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①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②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③《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④《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2、2021 年 4 月 9 日,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①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①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②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③《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④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⑤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⑥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⑧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3、2021 年 7 月 7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8 月 11 日,就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
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1 年 8 月
16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①全资
子公司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②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④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5、2021 年 8 月 15 日,就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①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③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④2021 年上
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切实履行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方案,相应的报酬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以参加会议、电话、视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同时不定期到公司
考察,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
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献言献策。
    在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协同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与现场审计机构负责
人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时间安
排,听取其初审意见,并就相关问题与审计机构现场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本人恪尽职守,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行
使表决权之前,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
见与观点,最后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条例,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并与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保持交流沟通,不断提高对公司规范运营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知、理
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麻云燕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