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中信建投关于南大光电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南大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安源 联系电话:021-688015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洋 联系电话:021-688015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1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保荐机构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建立并保管相关保荐业务工作底稿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9 月 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法律法规、
信息披露的重要事项和相关要求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行为规范、
禁止内幕交易的要求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 其聘请的 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 资产重组时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是 不适用
2. 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3. 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是 不适用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4. 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5. 股权激励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6. 股权激励公司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1 年 5 月 28 日,中信建投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欧
阳瑭珂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保荐和持续
督导工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推进和有序进行,
中信建投委派吴乔可先生接替欧阳瑭珂先生担任公
司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和持续督导职责。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信建投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
吴乔可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保荐和持续
督导工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推进和有序进行,
中信建投委派周洋先生接替吴乔可先生担任公司保
荐代表人,履行保荐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无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 源 周 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