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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924,710 股已于2022年4月13日完成注销,公司现有总股本为418,256,731股。

    2、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

=418,256,731股×0.500000元÷10股=20,912,836.55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0,912,836.55元÷418,256,731股=0.0500000元/股。

    本次转增股份总额=实际参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本×每10股转增数量÷10股

=418,256,731股×3股÷10股=125,477,019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

=转增股份总额÷现有总股本=125,477,019股÷418,256,731股=0.3000000。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

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00000)÷1.3000000。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完成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924,710 股

的注销工作,总股本由422,181,441股变更为418,256,731股。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份基数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0股后的

418,256,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418,256,73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43,733,75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的股份于2022年5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

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0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59                                     沈洁

   2              01*****194                                    张兴国

   3              08*****847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              08*****602                  北京宏裕融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218                           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4月25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9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10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611,920    5.65%          7,083,576      30,695,496     5.6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4,644,811    94.35%       118,393,443     513,038,254     94.35%

三、总股本                     418,256,731   100.00%      125,477,019      543,733,750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43,733,750股全面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净收益

为0.250539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胜浦平胜路67号

    咨询联系人:周 丹

    咨询电话:0512-62525575
传    真:0512-6252711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