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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司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南大光电”)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发行新股

15,290,59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09元,募集资金总额612,999,993.64元,扣除承销

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02,348,978.65元。募集资金于

2021年8月2日到位,并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21)

110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光刻胶项目                                    66,000.00                15,000.00
          1.1 先进光刻胶及高纯配套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        41,000.00
                                                                                     15,000.00
          1.2 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25,000.00
      2       扩建 2,000 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30,000.00                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6,300.00                16,300.00
                              合计                         112,300.00                61,300.00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为保障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

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额       入募集资金
  1          光刻胶项目                                 66,000.00       15,000.00     15,000.00
             先进光刻胶及高纯配套材料的开发和产业
      1.1                                               41,000.00
             化                                                         15,000.00     15,000.00
      1.2 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25,000.00
  2          扩建 2,000 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6,300.00       16,300.00     15,234.90
                            合计                       112,300.00       61,300.00     60,234.90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银

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

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借款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中“光刻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宁波南大光电。考虑到项目建设进展

情况及宁波南大光电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

投项目,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上述总借款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

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4.75%,期限为3年,借款利息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宁波

南大光电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公司将就借款
具体事宜与宁波南大光电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

具体事宜。


    四、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GQ8Q11

    名称: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扬舟岙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剑松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柒佰叁拾叁万壹仟玖佰元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9日

    营业期限:2018年01月0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认缴注册资本   认缴出资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出资方式
                                          额(万元)     比例
                                                                  货币出资 18,500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500       58.530%    万元;无形资产
                                                                  出资 3,000 万元
                 许从应                    1,000        2.722%       货币出资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       3,000        8.167%       货币出资
 天津南晟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4,500       12.251%       货币出资
                 伙)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
                                         6,733.19      18.330%       货币出资
                 公司
                合计                   36,733.19    100.0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南大光电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3,211.46

万元,净资产为46,856.8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14.47万元,净利润为-1,211.86

万元。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宁波南大光电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光刻胶项目”的建

设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有利于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南大光电的资金实力和经营实力,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募

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提供借款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宁波南大光电

专门开设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宁波南大光电将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中介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南大光电提供借款,有利

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南大光电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宁

波南大光电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

东和公司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

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