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以专人
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并
于2022年5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田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日到位,并已经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0号”《验资报
告》验证。
本次募投项目中“光刻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南大光电”)。考虑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宁波南大光电资
金使用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保证项目
建设进度。上述总借款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
款利率为4.75%,期限为3年,借款利息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宁波南大光电
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公司将就借款具体
事宜与宁波南大光电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具
体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南大光电提供借款,
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微电子”)
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南大微
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南大微电子提供借款,财务风险基本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提供借款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