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情况对照表(2022年8月)2022-08-29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情况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
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并制定本细则。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除上述修改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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