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情况对照表(2022年8月)2022-08-29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情况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 ……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 种情形;
2、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3、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4、本公司现任监事。 4、本公司现任监事;
5、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 5、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书的其他情形。 期限未满的;
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
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担任。因特殊原因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担任。因特殊原因需要
需要由其他人员担任的,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由其他人员担任的,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意。
第十六条 有关股东大会的工作事项 第十六条 有关股东大会的工作事项
…… ……
(四)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下列资料置 (四)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下列资料置
备于会议通知中载明的会议地址,以供出席会议 备于会议通知中载明的会议地址,以供出席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查阅: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查阅:
1
1、拟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文; 1、拟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文;
2、拟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投资、担保、收 2、拟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投资、担保、收
购、兼并、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合同和/或协议,以 购、兼并、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合同和/或协议,以
及董事会关于前述重大事项的起因、必要性、可 及董事会关于前述重大事项的起因、必要性、可
行性及经济利益等所作的解释和说明; 行性及经济利益等所作的解释和说明;
3、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与公司股东、现任董 3、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与公司股东、现任董
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利害关 事、监事、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
系及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以及这种利害关系 及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以及这种利害关系对
对公司和除关联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影响; 公司和除关联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影响;
…… ……
(七)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做好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以下 做好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以下
内容: 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
称; 称;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但本制度中有关董事会秘书向深圳 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证券交易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有关专门适用于
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
施。
除上述修改外,《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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