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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情况对照表(2022年8月)2022-08-29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情况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                                                ……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                                            种情形;

    2、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3、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4、本公司现任监事。                                 4、本公司现任监事;

    5、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             5、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书的其他情形。                                      期限未满的;

                                                        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

                                                    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担任。因特殊原因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担任。因特殊原因需要

需要由其他人员担任的,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由其他人员担任的,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意。

    第十六条     有关股东大会的工作事项                 第十六条     有关股东大会的工作事项

    ……                                                ……

    (四)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下列资料置              (四)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下列资料置

备于会议通知中载明的会议地址,以供出席会议 备于会议通知中载明的会议地址,以供出席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查阅: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查阅:


                                                1
    1、拟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文;                  1、拟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文;

    2、拟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投资、担保、收            2、拟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投资、担保、收

购、兼并、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合同和/或协议,以 购、兼并、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合同和/或协议,以

及董事会关于前述重大事项的起因、必要性、可 及董事会关于前述重大事项的起因、必要性、可

行性及经济利益等所作的解释和说明;                 行性及经济利益等所作的解释和说明;

    3、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与公司股东、现任董            3、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与公司股东、现任董

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利害关 事、监事、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

系及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以及这种利害关系 及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以及这种利害关系对

对公司和除关联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影响;             公司和除关联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影响;

    ……                                               ……

    (七)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做好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以下 做好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以下

内容:                                             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

称;                                               称;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但本制度中有关董事会秘书向深圳 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证券交易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有关专门适用于

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

施。

   除上述修改外,《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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