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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中审亚太关于南大光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3-03-18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1、鉴证报告                                     1

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期的专项报告   3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061 号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
光电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通知(深证上〔2022〕14 号)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
23 号)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
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南大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
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南大光电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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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通知
(深证上〔2022〕14 号)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23 号)等有关
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大光电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凤美



                                               中国注册会计师:隋国君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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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通知(深证上〔2022〕

14 号)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23 号)等有关规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2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5,290,59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40.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612,999,993.64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02,348,978.65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

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

“众环验字(2021)110002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等收益并扣除银

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22,947,059.6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336,605,778.7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88,690,259.62 元。

    (二)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9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887,979,462.27 元。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并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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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100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等

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678,880.41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8,375,773.01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50,282,569.6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主管部门经理(或项目
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
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应按半年度、年度
向董事会提交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及已投运项目的效益核算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南大光电”)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源气体”)
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
同宁波南大光电、飞源气体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
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    1102020329000985765              126,102,746.1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
                       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    1102020329000986818                  396,515.20
 限公司
                       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3050020020120100073363           147,978,226.43
 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3050020020120100073656            14,212,771.89
 司
                       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计                                                                288,690,259.62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88,690,259.62 元,其中在上表银行中活期存款余额

为 53,690,259.62 元、购买理财产品 235,000,000.00 元。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
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支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大光电半导体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半导体”)和控股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全椒南大光电”)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控
股子公司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微电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南大半导体、全椒南大光电、
南大微电子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
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250198823600005988            130,698,509.62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苏州分行




                                                5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南大光电半导体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2908723710102                                -
 料有限公司         司苏州分行

 全椒南大光电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2912691810588                                -
 有限公司           司苏州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
                    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3050020020120100104491           314,509,312.45
 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乌兰察布南大微电
                    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   1102020329001040288                4,903,665.58
 子材料有限公司
                    支行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
                                         32200109000000220038                171,082.02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合计                                                               450,282,569.67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50,282,569.67 元,其中在上表银行中活期存款余额为

30,282,569.67 元、购买理财产品 420,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

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范

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等共取得 2,092.63 万元收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的投资 23,500.00 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方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扩建 2,000



                                             6
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已由飞源气体先行开始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源气

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借款额度

不超过 15,000 万元。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 7.2%,期限为 3 年,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飞源气体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

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光刻胶项目”的实

施主体为宁波南大光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宁波南大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

项目,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上述总借款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

起算,借款利率为 4.75%,期限为 3 年,借款利息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宁波南大光

电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使用募集

资金向飞源气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

借款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 7.2%,期限

为 3 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飞源气体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

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二)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29 日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

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等共取得 68.07 万元收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的投资 42,000.00 万元。


                                         7
    2、募集资金使用方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南大半导体以及控股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南大微电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向南大半导体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的借款,向全椒南大光电提供总额度不

超过 8,000 万元的借款,向南大微电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均为

5 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均为 4.75%,利息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上述

三家子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公司将就借款具

体事宜分别与南大半导体、全椒南大光电以及南大微电子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具体事宜。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




                                         8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发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234.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18.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660.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是否达到预计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的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光刻胶项目                  否        15,000.00   15,000.00    2,841.32     2,841.32          18.94%    2022.12.31   -2,183.99       否             否

    2、扩建 2,000 吨/年三氟化
                                   否        30,000.00   30,000.00    5,777.51    15,584.36          51.95%    2022.12.31   6,116.55        是             否
    氮生产装置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15,234.90   15,234.90        0.00    15,234.90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234.90   60,234.90    8,618.83    33,660.58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60,234.90   60,234.90    8,618.83    33,660.58                                 3,932.56



                                                                                    9
                                                     “光刻胶项目”:项目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到客户验证需求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响,导致该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本报告期末未达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21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6,991.50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于 202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223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改变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及理财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0
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797.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837.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837.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是否达到预计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的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45 吨半导体先进制
    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         否         7,000.00    7,000.00     649.69       649.69            9.28%    2023.11.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2、年产 140 吨高纯磷烷、
                                   否         8,000.00    8,000.00    1,290.91     1,290.91          16.14%    2023.11.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砷烷扩产及砷烷技改项目

    3、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年产 7200T 电        否        50,000.00   50,000.00   18,099.03    18,099.03          36.20%    2024.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子级三氟化氮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23,797.95   23,797.95   23,797.95    23,797.95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8,797.95   88,797.95   43,837.58    43,837.58

    超募资金投向:



                                                                                    11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88,797.95   88,797.95   43,837.58   43,837.5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尚在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22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18,530.14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该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2)
                                                               007648 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改变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及理财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