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03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陆振学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了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未发
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陆振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吴    玲


麻云燕


沈    波


方德才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