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关于对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0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03-27
关于对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在 2020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1〕507 号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电器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408
号)。永贵电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4208 号)(以下简称上期审
计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相关要求,现将永贵电
器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永贵电
器公司子公司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腾电子公司)因贸易
合同向供应商南京科延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 4,838.96 万元,账列
其他应收款。2020 年 3 月,翊腾电子公司因货款纠纷事项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项贸易合同客户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翊腾
电子公司支付货款 6,048.70 万元,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受理该案件。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其诉讼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翊腾电子公司对预付南京科延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采购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4,068.96 万元,并就尚未支付的采购款余额计提了
604.92 万元的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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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尽管永贵电器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之其他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
但因所涉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其诉讼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一) 翊腾电子公司已在本期出售,退出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0 日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卢红萍签订的《关于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卢红萍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购买翊腾电子公司 100%的股权,交
易作价为扣除 2020 年 4 月 14 日翊腾电子公司向本公司分红 9,000 万元之后的金
额 25,000 万元。
同时,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翊腾电子公司因贸易合同形成的款项 5,443.78 万
元(应收款项扣除相应应付款后税前金额),与该等合同业务相关的回款均归属
永贵电器公司享有。翊腾电子公司每次收到该等应收款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卢
红萍应向永贵电器公司支付翊腾电子公司收到的全部税后款项,翊腾电子公司对
此承担连带责任。
翊腾电子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完成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永贵
电器公司不再持有翊腾电子股权。
(二) 该诉讼事项的本期进展情况
根据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苏 0104 民初 1607 号),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已涉嫌刑事犯罪,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
安机关处理,裁定驳回原告翊腾电子公司的起诉。永贵电器公司向所在地天台县
公安局报案,天台县公安局在 2020 年 6 月 15 日就合同诈骗案予以立案侦查。
综上,永贵电器公司认为该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且已在 2019 年度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翊腾电子公司已在 2020 年出售,所涉及的事项在本期已消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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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认为结合翊腾电子公司出售事项以及诉讼进展情况,永贵电器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事项已消除。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倪国君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林飞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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