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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贵电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2)015 号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
年4月21日14:00在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1)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范纪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22,609,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25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0,727,7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28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88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7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596,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19,0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294%;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567,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0%;
反对 4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90,2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789%;反对 4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596,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19,0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294%;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567,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0%;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28,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90,2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789%;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
弃权 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505%。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567,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0%;
反对 4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90,2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789%;反对 4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因该议案为关联股东范永贵、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范纪
军、范正军、汪敏华、卢素珍、娄爱芹回避表决事项,回避表决股数为 203,477,140
股;同意 19,090,283 股,占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9%;反对 4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90,2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789%;反对 4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596,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19,0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294%;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钱晓波、郭凯航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应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并经董事会盖章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