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0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码:2018-111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8年12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在北
京市海淀区闵庄路 3 号玉泉慧谷二期 3 号楼 4 层大会议室召开。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460,549,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59%,其中: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460,525,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4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3,5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3)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 1,410,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3%。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0,525,678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9%;反对23,52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86,500 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16%;反对
23,52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684%;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爱清律师、王彩虹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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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
有二零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