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的独立董事,现就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 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涛、杨逢柱、齐越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