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信源: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18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11018 号
                  目    录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11018 号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 源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211060 号
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北信源公司编制的《北京北信源软件 股 份有 限
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 行
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北信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
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 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 误 导 致
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 表 专 项
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 国注 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 和 执 行 核
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 查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
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 圳证 券 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 上市 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北
信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北信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 适 用
于其他用途。为了更好地理解北信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本专项 核 查意 见
应当与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211060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3年4月17日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 深 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 修
订)》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

                                         本年度                  上年度
                                                     具体扣除                具体扣除
                项目
                                                       情况                    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54,286.21               67,515.4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0.00                    0.0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
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
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
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
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
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
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
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
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
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
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
的收入。
5.审 计 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
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
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54,286.21             67,515.40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签章)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