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1-09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子公司东土华盛引入员工持股平台进行增资,有利于提高东土华盛团队
凝聚力,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
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佟 琼: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志耕: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文海:______________ _____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