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8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19-021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9年2月18日(星期三)下午2:00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
15层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6,391,9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05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6,387,2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05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李平、薛百华、曹宏喜、宛晨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期三年。
1.01.候选人:选举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38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李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
1.02.候选人:选举薛百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38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薛百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
1.03.候选人:选举曹宏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38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曹宏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
1.04.候选人:选举宛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38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宛晨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
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佟琼、王文海、黄德汉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
2
年。
2.01.候选人:选举佟琼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38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佟琼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
2.02.候选人:选举王文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38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王文海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
2.03.候选人:选举黄德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38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黄德汉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
议案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3.01.候选人:选举朱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38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朱莹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
3.02.候选人:选举田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38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田芳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
3
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朱莹女士、
田芳女士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
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近期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爱莲
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91,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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