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18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19–022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以现场
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
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薛百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黄德汉先生、非独立董事曹宏喜先生、独立董事佟琼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黄德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
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选举非独立董事李平先生、非独立董事薛百华先生、非独立董事宛晨先生、
独立董事王文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平先生为战略
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
案》
选举独立董事佟琼女士、非独立董事李平先生、独立董事黄德汉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佟琼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
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王文海先生、非独立董事李平先生、非独立董事薛百华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文海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
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薛百华先生、曹宏喜先生、张鸫女士为
公司高级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桂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
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剑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
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
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
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8 日
附件:
1.李平先生,196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北京核
工程研究院工程师;香港联视电子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区行政总监;大唐电
信集团十维电信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北京中关村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理事长;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
大学工业研究院名誉院长;美国匹兹堡大学工学院客座教授。
截至目前,李平先生持有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8,329,562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0%,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薛百华先生,1969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历任邮电部侯马电缆厂技术员;烟台十维电信设备有限公司产品总监;
烟台东土电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产品总监。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高级副总经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委员。
截止目前,薛百华先生持有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57,7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曹宏喜先生,196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 年 12 月毕业于
湖北省煤炭工业学校,历任大唐电信集团十维电信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
经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区销售总监、销售总经理、副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武汉慧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7 月起
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 BU 执行总经理、上海东土远景工业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截止目前,曹宏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宛晨先生,1973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美国华盛
顿大学奥林商学院 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咨
询师;上海西西艾尔气雾推进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德国魏德米勒电联接集团全
球执行副总裁、亚太区总裁;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
总经理、上海东土远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目前,宛晨先生持有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039%,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佟琼女士,1969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图书情报
专业本科学位,北方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博士学位。历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外贸
局科员,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理工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
者;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佟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王文海先生,196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化工系生产
过程自动化专业本科学位,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硕士学位,浙江大学工业自
动化专业博士学位。历任浙江大学信息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副研究员;现任
浙江大学信息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员,中国自动化学会理事、中国仪器
仪表学会理事、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理事、中国自动化学会工业控制系
统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首届主任委员、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首批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委员、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工业以太网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自动
化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仪器仪表学会常务理事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截止目前,王文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黄德汉先生,1965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
专业本科学位。1991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职于广东财经职业学校;2009
年 1 月至今,任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现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黄德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张鸫女士,1972 年 5 月出生,1994 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本科
学历,中国国籍,无任何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至 1998 年,任职中信国际合
作公司项目财务经理;1998 年至 2007 年,任职阿尔卡特朗讯(中国)公司财务
总监;2008 年至 2014 年 8 月,任职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助理副
总裁,负责中国区财务与商务部。2014 年 9 月加入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高级副总
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董桂英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对外
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1996 年至
2012 年任亚信集团财务报告经理及资深财务分析总监,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2016 年 11 月至
今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董桂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赵剑先生,1979 年 3 月出生,2003 年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任何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至 2006 年,任职
哈尔滨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06 年至 2007 年,任职北京汇源饮料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07 年至 2010 年,任职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
司审计主管;2010 年至 2015 年,任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长。于 2015 年 6 月加入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审计总监。
截止目前,赵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吴建国先生,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
开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律师。2005 年至 2015 年 6 月任职于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海航投资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海航投资董事会秘书。2015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吴建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目前,吴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刘欣女士,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四川大学会计学
学士、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重庆和朴长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
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4 月,历任嘉兴和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风控经
理;2018 年 5 月起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8 年 9 月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目前,刘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