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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土科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2020-01-20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0–006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
务总监董桂英女士提交的辞职申请,董桂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
监职务。辞职后,董桂英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董
桂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董桂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衷
心感谢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
总经理李平先生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闫志伟先生、

马国珍先生、周庆华先生和毛志毅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毛志毅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
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任职
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闫志伟先生、马国珍先生、周庆华先生和毛志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0 日




附:闫志伟先生、马国珍先生、周庆华先生和毛志毅先生简历


    1.闫志伟先生,197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 年毕业于北京

理工大学应用数学系,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软件经
理、系统架构师、开发代表、维护经理、产品规划经理;2016 年 2 月起任北京
东土科技股份有限中央研究院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
经理。
    截止目前,闫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马国珍先生,1981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 年 7 月毕业于

武汉大学计算机系,本科学历。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体系高级工程师、高
级项目经理、高级维护经理、研发部项目主任、开发部长等职位,负责数通产品
线主力产品和研发管理工作;2016 年 2 月起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起任东土华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北京
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马国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周庆华先生,1960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 9 月毕业于中
国人民解放军南昌陆军学院,历任江西省军区独立师司令部参谋;江西省武警总
队司令部处长;北京中创英泰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中创英泰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总经理;深圳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0 月起任北京东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城市板块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
总经理。
    截止目前,周庆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毛志毅先生,男,1963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北京工商
大学会计学研究生。历任林业部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系副主任;中国光大

集团财务部副处长、中国光大数据网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大唐电信集团财务部
总经理、财务总监;国智恒北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毛志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