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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科银京成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科银京成”),鉴于科银京成为公司控股的下属子公司,财务
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东土华盛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东土军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飞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科银京成的招商银
行授信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担保”)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东土华盛、东土军悦及飞讯数码共同
为科银京成的银行授信向海科金担保提供反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小兰:____________________


    黄德汉: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文海:______________ _____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