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2-01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 15层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44,123,5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13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8,202,21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2.25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5,921,3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7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5,921,34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87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5,921,3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1 的 4.879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子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李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3,787,4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585,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34%。 表决结果:李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选举薛百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3,932,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73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0%。 表决结果:薛百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候选人:选举曹宏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3,932,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73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0%。 表决结果:曹宏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候选人:选举杨骁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3,932,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73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2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0%。 表决结果:杨骁腾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子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张宏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3,932,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73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0%。 表决结果:张宏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候选人:选举王小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3,932,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730,0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0%。 表决结果:王小兰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候选人:选举黄德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3,932,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73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0%。 表决结果:黄德汉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子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3 3.01.候选人:选举郭丽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3,932,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73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0%。 表决结果:郭丽萍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候选人:选举李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3,932,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73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0%。 表决结果:李灿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 4.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093,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3%;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91,5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0%;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李艳丽律师和黄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4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