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27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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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2TJAA1011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
科技) 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了XYZH/2022TJAA1012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
除》、《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以下简称营
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东土科技编制了后附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
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东土科技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东土科技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
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土科技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
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东土科技为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941,002,773.24 534,959,995.6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8,438,012.75 9,075,589.0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90% 1.7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收入扣除项目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收入扣除项目主
主要为与主营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 要为与主营业务
业务无关的出
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8,438,012.75 9,075,589.02 无关的出租资产
租资产使用权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使用权收入及服
收入及服务费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务费收入。
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
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8,438,012.75 — 9,075,589.02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
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
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
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
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
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932,564,760.49 — 525,884,406.59 —
企业负责人:李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