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2-1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
相关资料,事前了解了事项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公司前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市
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范玉顺 王小兰 黄德汉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