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6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3-02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于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
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
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等
相 关 内容 进行 调整 , 募集 资金 总额 从不 超 过 100,000.00 万元 调减 至不 超 过
87,500.00 万元。
修订前内容: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
项目、数字建造及智能工程装备控制解决方案项目、研发和实训展示中心项目及
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修订后内容: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87,5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
目、数字建造及智能工程装备控制解决方案项目、研发和实训展示中心项目及偿
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中的其他事项未进
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获
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北京
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表
述、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等内容进行了调
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东
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获
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三
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等内
容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获
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等内
容调整,为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获
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等内
容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
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获
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