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
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必要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
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范玉顺 王小兰 黄德汉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