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2-10-12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此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
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
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841,911.48 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凌晨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凌晨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市场销售。
2、我们已充分了解副总经理候选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
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候选人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同意将上述副总经理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饶柱石 杨翰 沈宇峰
2012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