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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测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保荐意见2013-01-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保荐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测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东华测试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实施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项目进行了
审慎调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东华测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53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10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0.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523.79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16.4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07.36 万元,超过
计划募集资金 5,895.36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12 年 09 月 13 日到帐,并已由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20189 号
《验资报告》验证。东华测试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项目情况简介

    东华测试本次拟在泰州姜堰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项
目,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全部使用 IPO 超募资金。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各种组
分的成分分析,具体应用在石化、冶金、电力、环保等领域的数据分析研究。

    上述事项已经东华测试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同意上述事项,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东华测试其余超募
资金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用于东华测试主营业务。在实际使用
超募资金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本次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国金证券对东华测试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保荐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发表以下保荐意见: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东华测试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
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东华测试从战略发展规划出发,专注于测
试技术在不同领域的应用,提高测试仪器的智能化水平以及计算机技术在测试手
段中的进一步应用,满足东华测试发展战略的适时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国金证券认为东华测试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
司用于实施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常厚顺


                                                     ______________
                                                         邢耀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3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