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04-16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3-016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
限 公 司 首次 公开发 行 股 票并 在创业 板 上 市的 批复》 ( 证 监许 可
[2012]1053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11,090,000 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3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225,237,9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164,274.86 元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073,625.14 元,超募资金金额为 58,953,625.14 元。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审验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并出
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20189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201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841,911.48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
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 2013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设立全
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
性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核
和批准程序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董事会决议
公告)。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监事会决议公
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前提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
(二)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
料,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前提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并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1,800 万元,没
有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修订)》等法规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东华测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
备查文件:
1、《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2、《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3、《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