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土地及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3-06-1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转让土地及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
对事先收到的《关于公司转让土地及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的相
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1、江苏东华景观植物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景观园”)
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罗沔女士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且罗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士钢的配偶,故公司向东华景观园转让
位于江苏省靖江市中洲路 30 号老厂区的土地及附着房产的行为,构
成关联交易。
2、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且上述交易有利于改善和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强公司赢利能力,
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事项时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转让土地及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饶柱石 杨翰 沈宇峰
201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