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核查意见2013-07-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
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测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3 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11,090,000 股,发行价
为每股 20.31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164,274.8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073,625.14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2018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资金 40,841,911.48 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置换
出具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的鉴证报告》((2012)京会兴核字第 01022246 号)。
2013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 1,000 万元设立全
资子公司江苏东华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用于实施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项目。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
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500 万元投资
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
项目。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临时性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延期调整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交谈,并查阅了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的相关文件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三、本次延期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说明
(一)智能化结构力学性能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建项目及测试技术中心项目
智能化结构力学性能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建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测试技术中心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在满足产能扩张的同时为保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原计划购置的部分生
产、检测及研发设备由国内采购变更为采购国外先进设备。由于国外设备采购的
调研、谈判、制造及物流周期较长,影响了两个项目进度。同时,受宏观经济增
幅放缓的影响,为谨慎起见,公司也放缓了该两个项目的投入进度。目前,两个
项目拟整体推迟一年完成。
(二)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
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受宏观经济增幅放缓的影响, 装备制造业景气度大幅降低,对本项目
产品需求降幅较大,为谨慎起见,公司放缓了对该项目的投入进度。目前,该项
目拟推迟一年完成。
四、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已经东华测试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决策程序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
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
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3 年 07 月 26 日
常厚顺
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3 年 07 月 26 日
邢耀华
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0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