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03-25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
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
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
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
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
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议五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
内容如下:
(一)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 年 01 月 0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 年 0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
于提名刘明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
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3 年 0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
司转让土地及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3 年 0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
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之规定,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
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在 2013 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未
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听取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汇报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
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募投项目
建设的内控机制,本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审慎
原则,切实有效用好超募资金。募投项目已完成了厂区新建、改造与
装修工程及部分设备的采购工作,但随着产品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
客户对该产品的质量、生产工艺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国内外测试
行业技术及信息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公司考虑在满足产能扩张的同
时为保持生产工艺、技术研发的先进性,对部分生产、检测及研发设
备进行了调整,从而影响了“智能化结构力学性能测试分析系统产品
扩建项目”、“测试技术中心项目”进度。由于受宏观经济增幅放缓的
影响, 装备制造业景气度大幅降低,对本项目产品需求降幅较大,为
谨慎起见,公司放缓了对“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
的投入进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资产交易的情况;公司为改善和优化
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强赢利能力,将位于江苏省靖江市中洲路 30 号
老厂区的土地及附着房产转让给江苏东华景观植物园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华景观园”),并签署相应的《资产转让协议》。
由于东华景观园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罗沔女士控制的其他企
业,为公司的关联方,且罗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士钢的配偶,故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
度,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事先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饶柱石先生、杨
翰先生、沈宇峰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士钢先生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回避本项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规范,
程序严谨,交易价格客观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相关知情人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
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计划
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
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4 年度监
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专业业务能力。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积极督促内部管理控制体系的建
设与有效运行。
3、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勤勉尽责情况,防
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了解和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
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