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6-09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4-022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6 月 7 日上午 9:30 在江苏省靖江市沿江
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刘士钢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 27 名,代表股份 58,277,7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9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应当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同意
58,277,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小英律师、李亚峰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06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