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19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4-032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
资料于 2014 年 8 月 6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
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主持。会议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半
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
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审议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事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 司 自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以 来 , 共 募 集 资 金 195,073,625.14 元 , 超 募 资 金
58,953,625.14 元。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1500 万元用
于投资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00 万元用于投资海洋工程与
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超募资金结余 13,953,625.14 元。
为抓住发展良机,促进战略发展,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
权,不足部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购置土地使用权,能够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
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该计划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购置土地
使用权。
审议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发展用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事
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
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审议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已就
此事项事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就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和海洋工程与港口装
备状态监测与诊断两个超募资金项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靖江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审议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以下无正文)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