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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测试:关于拟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4-08-19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4-035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测试”或“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

使用权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3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数 量 11,090,000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20.31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0,164,274.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073,625.14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京会兴

验字第010201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073,625.14元,其中计划用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36,120,000.00元,超募资金为58,953,625.14元。2013

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设立全

资子公司,用于实施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项目。2013年4月15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智能电

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元用于投资智能电化学分

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00万元用于投资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

监测与诊断项目。超募资金结余13,953,625.14元。

    四、本次超募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公司拟购置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

东华测试公司东侧,占地面积约50 亩,预计支付地价总金额不超过1500

万元,(相关土地具体面积、具体转让价格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

议》为准),用于公司战略发展储备用地。

    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不足部分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补充。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必要性 

    1、项目规划立足于面向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测试仪器项目的应用进行

开发、研究、生产及服务,公司生产的结构力学性能测试仪器符合国家

《仪器仪表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公司致力于通
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优势,不断将公司规模做

大做强。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产品在行业内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随

着公司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公司产品将逐渐丰富,生产规模将逐渐扩大,

因此,公司有必要提前储备土地,以大幅缩短以后投资新项目的筹备时

间。

    2、公司拟购买土地与公司现厂区相邻,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一体

化管理,便于日后生产基地的管理,并且在节约管理、运输及人力成本

等方面也有很大的优势,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发展用地保障。 

    3、本次公司购买发展储备用地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支付,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该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1、公司本次拟购买的土地,需要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存在竞

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公司会加强对土地价格变动的掌握,采取积极的

应对措施,力争竞拍成功。

    2、本次购买的土地存在发生工程地质条件与预测发生重大变化的可

能性,从而引起的工程风险,导致工程量增加、投资增加、工期延长等,

但是这种可能性极小,公司会最大限度的减少此风险性。

    3、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无形资产,形成新增无形资产摊销影

响公司利润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和实施工作,力争尽早达

产,实现收益,消除新增摊销带来的影响。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超募资

金购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准确的把握了发展良

机,有利于公司储备后续的发展用地,为今后的长远发展创造了良好条

件。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超募资

金购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购置土地使用权,能够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

整,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该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购置土地使用权,能够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

整,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该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

    十、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

用权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东华测试本次以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计划,不会影响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募集资金使用

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东华测试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核查意见》;
    5、《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发展用地项目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