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4-08-19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此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
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实施,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
极意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
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购置土地使用权,能够加快推进产业
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该
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饶柱石 杨翰 沈宇峰
2014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