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5-04-21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此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
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
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聘任杨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杨冰为公司副总经理。
2、我们已充分了解副总经理候选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
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候选人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同意将上述副总经理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饶柱石 杨翰 沈宇峰
201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