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2015-07-21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5-029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拟定了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近期股价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
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方式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回
购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2.00 元/股(含 22.00 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价格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公司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将根据回
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
50,000 股额度内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比例为 0.0 36%。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 万元(含 110 万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达到最高限额,则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
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为 11,190.20
万元,流动资产为 26,487.29 万元,总资产为 35,272.40 万元,按照回
购资金总额 110 万元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合并口径下货币
资金、流动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98%、0.42%、0.31%,同时,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并非一次性
支付,存在一定弹性。综上,公司认为有能力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
购的价款,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不
利影响。
截至公告前,公司总股本为 138,370,201 股,按照回购股份数量
50,000 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6%,
不会引起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公司上市地位构成影
响。
八、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
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九、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预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需要股东
大会批准。如果回购预案未能获得审议通过,以及回购期内股价不在
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