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03-29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可
[2012]1053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11,090,000 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3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225,237,9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164,274.86 元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95,073,625.14 元,超募资金金额为 58,953,625.14 元。北
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审验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
(2012) 京会兴验字第 01020189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靖江支
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审核通过。本次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资金 40,841,911.48 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
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2012)京会兴
核字第 01022246 号)。根据该报告,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 40,841,911.48 元。
2013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
资金 1,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用于实
施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项目。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
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
超募资金公司人民币 3500 万元投资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及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归还了全部资金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化结构力学
性能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建项目”、“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
系统项目”、“测试技术中心项目”分别延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3,953,625.14 元购置土地使用权,不足部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补
充。
201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机械设
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测试技术中心项目”分别再次
延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电化学
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
断项目”延期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
态监测系统项目”专户中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临时性补
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
性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
“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专户中闲置的募集资金人
民币 15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核
和批准程序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使用“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专户中闲置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董事
会决议公告)。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使用“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专户中闲置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监事
会决议公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
态监测系统项目”专户中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临时性补
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前
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专
户中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专
户中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 1,500 万元,没有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
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
议。
备查文件:
1、《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
2、《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
3、《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