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核查意见2016-03-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
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测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3 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11,090,000 股,发行价
为每股 20.31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164,274.8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073,625.14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2018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延期调整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交谈,并查阅了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的相关文件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三、本次延期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说明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
设规模不变,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及海洋
1 2016年4月30日 2017年4月30日
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
由于政府部门对新厂房建设的审核、审批周期比原先预计周期长,导致公司
获取相关部门审批文件的时间延后,从而影响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目前项目所
需基础建设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已督
促加快施工进程,基于上述原因导致项目进度相应延迟。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
进展情况,决定该项目将延期至 2017 年 04 月 30 日。
四、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决策程序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
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
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6 年 03 月 25 日
常厚顺
2016 年 03 月 25 日
王志辉
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