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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测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2016-04-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BJJG1395

年报披露时间          2016 年 3 月 29 日

申报时间              2016 年 4 月 8 日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常厚顺、王志辉
联系人                   常厚顺
联系电话                 021-68826017
其他                     无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354

注册资本           13,837.0201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 208 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
法定代表人         刘士钢
实际控制人         刘士钢
联系人             瞿小松
联系电话           0523-8490855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2-09-10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2-09-20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               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情况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尽职推荐阶段:
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          本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
工作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最终顺利完成推荐发
                         行人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本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
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①对发行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发行人
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同时出具推荐文件;
       ②提交推荐文件,并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
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
馈意见进行答复;
       ③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进行
专业沟通,保荐代表人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上接
受委员质询等;
       ④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推荐股票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期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
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
划,本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①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内部控制制
度的运行情况,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②督导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相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
       ③督导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进行
季度检查并出具报告;
       ④督导公司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
的制度并监督其有效执行,同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
见;
       ⑤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并发表意见;
       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
深交所报送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等
相关文件。
2、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        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
情况                      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及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发行
                          人能做到及时发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提
                          前将有关会议资料送交本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
                          人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各类会议;对于董事会决议
                          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情况能够及时通知本保荐机
                          构,并送交有关文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为保荐工作提供必要
                          的便利。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3、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        发行人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好完成相关工作。
4、发行人年报披露情况          能够及时披露历年的年度报告,年报格式规范,
                          内容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五、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因原保荐代表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持续督导
由                        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金证券
                          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志辉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2.其他重大事项            无


六、其他申报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常厚顺                      王志辉




法定代表人:
                      冉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