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2016-04-29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6-02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
份的通知。刘士钢先生于 2016 年 04 月 26 日、2016 年 04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4%。减持后,刘士钢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7,700.27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649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6 年 04 月 25 日 22.64 100 0.7227
刘士钢 大宗交易 2016 年 04 月 28 日 23.10 50 0.3613
合 计 — — 150 1.084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50.2720 56.7338 7,700.2720 55.6498
其中:无限售条
刘士钢 1,835.0680 13.2620 1,685.0680 12.178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6,015.2040 43.4718 6,015.2040 43.4718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的减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
规则的规定。
2、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
公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本公司股份。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未曾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刘沛尧、王瑞、瞿
喆承诺:自首次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