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7-015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05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11,09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20.31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0,164,274.86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95,073,625.14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京
会兴验字第 0102018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靖江支
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审核通过。本次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资金 40,841,911.48 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
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2012)京会
兴核字第 01022246 号)。根据该报告,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 40,841,911.48 元。
2013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
资金 1,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用于实
施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项目。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及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部分超募资金公司人民币 3,500 万元投资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及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
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归还了全部资金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化结构力学
性能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建项目”、“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
系统项目”、“测试技术中心项目”分别延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3,953,625.14 元购置土地使用权,不足部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补
充。
201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机械设
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测试技术中心项目”分别再次
延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电化学
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
断项目”分别延期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及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机械设备与
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测试技术中心项目”分别再次延期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电化学
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
断项目”分别再次延期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及 2017 年 4 月 30 日。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使用“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专户中闲置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该次董事
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1,2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将 1,2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
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机械设备与
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测试技术中心项目”分别再次延期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金 项目计划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划投资总额 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与海洋
1 3,500.00 2,588.51 2017年4月30日
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
测与诊断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调整后的时间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
1 设项目与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 2017年4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态监测与诊断项目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说明
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已经完成,公司正在对各功能区域进行优化,
调整装修设计方案,同时生产设备的选型、采购和安装周期较长,基
于上述原因导致项目进度相应延迟。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进展情
况,决定该项目将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
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有能力充分利用多年来积累的管理经验,
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能够保证公司当前阶段的销售需求。同时
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以满足后续的生产经营需要,因此项目延
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募集
资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做出调整。
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根据募集
资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做出调整。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进度是根据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及投资计划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可行性、经济效益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二)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
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
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
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
议 》
2、《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
议 》
3、《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