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核查意见2017-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
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测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3 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11,090,000 股,发行价
为每股 20.31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164,274.8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073,625.14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2018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江苏长
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泰州靖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金 项目计划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划投资总额 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
1 地建设及海洋工程与港口装 3,500.00 2,588.51 2017年4月30日
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
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
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
1 及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 2017年4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诊断项目
三、本次延期调整的原因
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已经完成,公司正在对各功能区域进行优化,调整装修设
计方案,同时生产设备的选型、采购和安装周期较长,基于上述原因导致项目进
度相应延迟。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决定该项目将延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四、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已经东华测试董事会、监事会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决策程序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交谈,并查阅了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的相关文件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
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
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7 年 04 月 21 日
常厚顺
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7 年 04 月 21 日
王志辉
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