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6-26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以下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陈先利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陈先利为公司财务总监。
2、我们已充分了解财务总监候选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
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
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同意将上述财务总监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 Dynatic Solutions, Inc.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注销全资子公司 Dynatic Solutions, Inc.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
于优化资源配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 Dynatic Solutions, Inc.。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勇 祁麟 丁毅胜
2017 年 6 月 23 日